湖北宜都网(通讯员 董玥)“我的医保每年都是和养老保险同步缴费,现在要住院了为什么不能享受?”近日,有群众反映医保迟缴了半年,却被封锁不能享受待遇。 按照《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规[2015]2号)文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因断保欠费再次办理参保手续的,可对断保欠费进行补缴,断保欠费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从足额补缴到账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足额补缴到账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或不足额补缴的,从再次参保缴费到账后的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市人社局在此提醒广大参保群众:离职后,如暂时未就业,建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及时接续参保。目前,已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高峰期,请大家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同时,务必提前缴纳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的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