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都没找对,就在发帖子。房管局管你这些破事情? 1、找三五个党员,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小区党支部。报批的党支部是合法组织,如果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报备,那么就是个非法组织,非法他们的决议并没有什么卵用。以党支部的名义与物业沟通,如果物业敢不回应,那么你们形成决议,上报街道办事处党委,什么HSH在党委面前就是渣渣。 2、业主并没有查物业的账目的权利。以小区党支部的名义形成“查账”决议,请专业审计机构或者工商局进行审查。 3、一致表决通过需要签署文件或者说最简单的会议录代表签字,如果没有,这个会就当没开。 4、如果你做完前几步,就应该有人要找你协商解决问题。 5、最后的结局我也帮你想好了,大概率和解,你与物业们“同流合污” |
MT哀木涕 发表于 2020-1-14 16:49 这个要存一下,万一哪天我在小区买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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