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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关于宜都市陆城城区主要道路 禁止机动车鸣笛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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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0 16:25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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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音污染,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安静、清新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宜都市陆城城区主要道路禁止机动车鸣笛通告如下:


一、禁鸣区域:长江大道(莲花堰路口至工商局路口);
园林大道(杨守敬大道交叉口至都市一号路口);城乡路(宜都大酒店路口至财政局路口);城河大道(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路口至都市一号路口);东正街(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路段);清江大道(清江一桥路口至杨守敬幼儿园);五宜大道(宜都大酒店路口至新法院路口);杨守敬大道(杨守敬小学路段);西湖一路;西湖二路(清江小学路段);工农路(宜都市幼儿园路段)。


二、禁鸣规定:2018年10月01日至10月31日为全面宣传阶段,2018年11月01日起,所有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除外)在禁鸣区域内24小时禁止鸣笛。
  
三、自2018年11月01日零时起,对违反禁止鸣笛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五十元罚款。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规范、安全行车,为提升全市良好城市形象,营造安宁和谐生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宜都市公安局
2018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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