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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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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楼
发表于 2016-8-20 20:47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甲方是某超市老板,一天晚上巡查完超市后正要驾车离开,乙方脚伐不稳的钻进一辆车,开车向其超市大门冲过去,此时正是超市员工下班时间,员工正陆续走出超市,甲方已经来不及喝止乙方,在向员工发出警示后,为保护员工安全,甲方情急,驾车向乙方的车撞去,导致乙方死亡。经鉴定乙方是醉酒驾车,甲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结束时间: 2016-11-18 20:44

正方观点 (2)

甲方正常保护员工,制止乙方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反方观点 (2)

乙方死亡,甲方应承担丧葬费用,并有故意伤人致死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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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2楼
      发表于 2016-8-20 20:58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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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3楼
      发表于 2016-8-20 22:26 北京市 互联港湾酒仙桥兆维数据中心机房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这个找专业律师来办吧

      证据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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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4楼
      发表于 2016-8-21 08:21 黑龙江省大庆市 联通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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