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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8月20号肇事逃逸者(派出所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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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8-22 20:51

正文摘要:

致逃逸者:交警正在全力追查,你不要报侥幸心理,当警察找到你的时候就迟了,那时你将有牢狱之灾,望你尽快去交警大队自首,把握住这次机会。无论你在天涯海角总有一天会找到你。望好心人认识的帮忙通知他一下。

回复

jtj20142016的1个回帖 发表于 2016-10-28 15:14
赶快投案自首
远江落日——的1个回帖 发表于 2016-8-23 08:20
傻B,逃得了吗!只会加重处罚!
Griffin_____的1个回帖 发表于 2016-8-23 08:18
我要是抓到他是不是有奖励?如果他反抗,我是不是可以打他?
爱到茄子地的1个回帖 发表于 2016-8-22 23:12
大龙猫的1个回帖 发表于 2016-8-22 22:03
一定可以抓到他的。
chenboshi888的2个回帖 发表于 2016-8-22 21:10
如果你感觉认识,你可以问问你认识的朋友,这个被警察找到后果是不一样的
车管家汽车美容的1个回帖 发表于 2016-8-22 20:53
不太清晰 但是好像很眼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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