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宜都网

 找回密码
 新会员注冊

QQ登录

查看: 40352|回复: 6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服务] 宜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温馨提示您: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

  [复制链接]
手机阅读本帖:
{lang mobile:qr}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1楼
发表于 2016-12-15 09:03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新会员注冊

x
    宜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温馨提示您: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如果发现您违停,城管警察大队执勤人员将会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并劝令您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执勤人员会拍照取证后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如有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执勤人员将会拖移车辆至指定地方停放。
    请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谢谢!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微信微信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献花献花1 鸡蛋鸡蛋
推荐
发表于 2016-12-16 08:26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3个回帖
清石 发表于 2016-12-15 15:29
这是一个好消息,宜都陆城太需要停车场了。

杯水车薪,,,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6-12-16 09:43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我觉得大家澄清一些事是可以,但那些胡搅蛮缠,钻牛角尖,这样做对你们有啥好处?难道你们都想生活在一个无规矩,脏乱差的环境里吗,一个不能融入社会的人永远是不幸福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6-12-15 09:36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人的素质与环境有很大关系,在一个垃圾遍地和一个地面似镜的地方,你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机动车不停人行道,大家都知道,但有时真不知道停哪儿?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2楼
发表于 2016-12-15 09:11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3楼
发表于 2016-12-15 09:31 广东省东莞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5楼
发表于 2016-12-15 09:44 广东省广州市 移动 | 只看该作者 的3个回帖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宜都的文明市容指日可待。支持,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防空洞 6楼
发表于 2016-12-15 10:03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弱弱的问一句,人行道上划了停车线的地方,能不能停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水道 7楼
发表于 2016-12-15 10:09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再弱弱的问一句,马路上划了汽车停车线,没划摩托车停车线,问题来了,人行道和马路都不能停摩托车,那摩托车停哪儿?民生问题总不能一句“禁止”就简单解决了。堵不如疏,要给百姓一个解决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12-15 10:45 上海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本帖最后由 沪上飞 于 2016-12-15 10:46 编辑

城管警察大队是个什么编制?不应该是叫城管别动队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6-12-15 10:56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城市管理是一方面,这个我们不能反对,也必须遵守,但是城市规划和改造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如果单纯的只是以罚代管,那我们不敢想象5年、10年后的宜都会是什么样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11:02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1个回帖
710107311 发表于 2016-12-15 10:09
再弱弱的问一句,马路上划了汽车停车线,没划摩托车停车线,问题来了,人行道和马路都不能停摩托车,那摩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我轻轻地告诉你:凡是在人行道上政府规划部门依法划有停车线位的,可以线内停车。但是,宜都市城区人行道上暂未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摩托车除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11:03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1个回帖
710107311 发表于 2016-12-15 10:09
再弱弱的问一句,马路上划了汽车停车线,没划摩托车停车线,问题来了,人行道和马路都不能停摩托车,那摩托 ...

    人行道上有专门规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摩托车可按规定在线内有序停放,停放时车头一律朝向公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11:04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1个回帖
沪上飞 发表于 2016-12-15 10:45
城管警察大队是个什么编制?不应该是叫城管别动队吗?

    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是公安局内设机构,派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11:07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1个回帖
六弯七拐 发表于 2016-12-15 09:36
人的素质与环境有很大关系,在一个垃圾遍地和一个地面似镜的地方,你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机动车不停人行道, ...

      政府部门正在筹建大型停车场,目前在北山超市对面老酒厂、城河大道工人文化宫已动工修建停车场,2017年将投入使用,可缓解停车难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11:10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1个回帖
Griffin_____ 发表于 2016-12-15 10:56
城市管理是一方面,这个我们不能反对,也必须遵守,但是城市规划和改造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如果单纯的只 ...

    目前人行道上的管理实行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6-12-15 11:20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沪上飞 发表于 2016-12-15 10:45
城管警察大队是个什么编制?不应该是叫城管别动队吗?

刚刚我也在疑惑:怎么会有这么个机构“城管警察大队”?应该是“城管监察大队”感觉合乎逻辑些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6-12-15 11:35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宜都的文明市容指日可待。支持,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6-12-15 11:46 湖北省 移动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6-12-15 12:18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希望城管警察大队能把我们con水深火热的环境中解放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6-12-15 13:20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8个回帖
长江大道新水利局对面的 米其林补轮胎的,每次开车路过这里  门口停的哈是车 ! 我在想 全市的人行道都不允许停车  他们估计是城管特批的!以前这里设有安全桩的  上个月从这里经过 ,发现安全桩被拔掉了   车辆大大方方的上去修车...    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以来,长江大道所有沿街人行道上都设置有安全桩,禁止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交警和城管都沿街贴条,加强管制,人行道上一律不允许停车,违者贴条罚款。              在创建文明城市大好形势下,个别城管领导冒创建文明城市之不韪,那里来的权利特批拆掉安全桩,供该商户车辆上文化道违规停放?既然人行道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那还拆掉该区域的安全桩??    一边说要加强管理一边却是违规特赦,你们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14:47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1个回帖
创建文明城市 发表于 2016-12-15 13:20
长江大道新水利局对面的 米其林补轮胎的,每次开车路过这里  门口停的哈是车 ! 我在想 全市的人行道都不允 ...

新水利局对面的米其林轮胎店面门口属于私人所有,不属于人行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会员注冊

本版积分规则

QQ|站点统计|关于我们|手机版|法律顾问:熊安律师|爱宜都网 ( 鄂ICP备14016224号-1  鄂公网安备42058102000002号 )

GMT+8, 2024-11-15 10:22 , Processed in 0.045147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