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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erents.Hu 于 2016-10-30 19:53 编辑
一笔生意,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市民陈先生在买车时想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全款,却遇到了尴尬。 几天前,陈先生在位于恒信汽车城的恒信众联一汽大众店看中了一款轿车。10月25号晚上,他打电话和销售员联系,约定第二天上午提车。 在陈先生提供的一张购车协议上,记者看到,他和车商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全款付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十七万多元的现金入账不好吗?为何车商会要求客户办按揭呢?陈先生怀疑其中有猫腻。 陈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车商临时提出的要求,于是提出退赔定金。 而当记者找到车商了解情况时,对方否认了要求陈先生必须按揭提车的说法。 对此车商表示,并不是不给陈先生开发票,而是现在提了车,发票要等到下个月才能开具。 就在记者打算进一步了解情况时,一位穿着经销商工作服并佩戴胸牌的男青年突然冲上来,阻扰记者拍摄,并向记者吼到,不买车就滚。 在记者提出报警后,现场事态才得以平复。随后,记者查询了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这些规定,记者建议陈先生和家人继续向工商、税务以及仲裁部门投诉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来源:直播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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