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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2016年12月30日刊载《孝敬父母 别买老年代步车》文章,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是符合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产品,经交管部门核准颁发牌照后方可上路,而此类代步车并不符合以上相关规定。此外,代步车经营者在销售中往往误导宣传所谓的特有性能及使用范围,声称其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须上牌、无需驾照等,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消费者: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代步车。希望消费者勿轻信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代步车。 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做礼物送给老人。部分消费者对老年代步车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老年代步车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老年人身体情况不如年轻人,反应较慢,更易受伤,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把父母置于危险境地。 代步车安全系数低,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市场上有的代步车价格已经赶超微型汽车,但是在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标准等方面非常落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不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源头上加强对代步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对市场进行规范,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格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进一步关注代步车市场整顿清理工作,同时通过履行法定职责推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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