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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畜禽)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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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5:00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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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畜禽)管理的通告

      为了规范城区饲养犬只(畜禽)行为,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湖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犬只由城市管理、公安、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按照以下职责进行管理: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饲养人饲养的犬只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实施处罚;

  (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宣传引导犬只饲养人做好狂犬病计划免疫;

  (三)公安部门负责对饲养人饲养的犬只妨害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处罚。

  二、养犬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对所养犬只实行拴养或圈养,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二)不得携犬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和市场、商场、饭店、公园、广场、学校、医院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盲人、肢体重残者携带的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三)携犬外出时,必须携带犬只免疫证明、系犬链(长度不超过2米),由成年人牵领,必要时应戴嘴套,未携带犬只免疫证明、系犬链的,视同弃养处理。不得携犬只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客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

  (四)犬只不得散放,遛犬要远离人群,防止惊扰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遛犬者不得群聚,避免犬只争斗乱叫和犬病相互传染;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五)春秋两季饲养人应主动到有资质的宠物医院或宠物诊所对饲养犬只进行免疫。交易犬只应当在规定的交易市场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交易。

  (六)从事经营性犬只寄养、美容、护理等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扰民、破坏环境卫生。

  三、城管执法、农业(畜牧兽医)、公安等部门共同组建犬患治理专班,规范城区养犬行为,抓捕城区野犬、狂犬、流浪犬。

       四、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五、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否则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业主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以外的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公约或者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六、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禽家畜。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不予清除,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以并处警告、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七、饲养人对饲养的犬只不按照动物疫病计划免疫接种的,由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督促犬只饲养人及时补免。

  八、饲养人或携犬人不服从纠正和处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有权了解对举报的查处结果。举报监督电话:4830123、4840494、110。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宜都市城市管理局

宜都市畜牧兽医局

宜都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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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9:45 江苏省 移动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狗是人类忠实的小伙伴,现在小伙伴,你被嫌弃了。
所谓的、口口声声的文明,就是满大街的随地吐痰、随手丢垃圾?
所谓的、口口声声的文明,就是不分公共场合吸烟、丢烟头?(这玩意有害健康,都有公论,为啥不关、停、并转?)
所谓的、口口声声的文明,就是一条短裤、一件背心、一双拖鞋满大街的溜达?
所谓的、口口声声的文明,就是街上一天洒三遍、四遍水,街道就干净了?见水就是泥,见光就是灰。走过路过的溅都是污水。
所谓的、口口声声的文明,就是满大街的宣传标语,看似劳民伤财,我却还是不知道写的啥?(谁能背个2句、3句的?我还真心有点服了)
还是那句说的好啊,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同志们,什么时候一个星期只需要擦一次皮鞋,走到哪里都不用带口罩;满耳都是您好、谢谢;老人倒地敢扶了;没有强拆了;晚上都回自家睡觉了,我想文明离我们就真的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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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5 16:22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希望不是这几天起作用,创城以后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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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2:32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3个回帖
完俊 发表于 2017-7-21 10:22
刚刚打过下面第一个举报电话了,院子里有人养2只狗,拴着的,散养的.城管没有受理,说还没划定责任范围,让 ...

下面不是有3个电话吗?接着打,有制度就要执行,不然就是一纸空文,忽悠老百姓~~上市长邮箱举报相关部门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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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0:22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刚刚打过下面第一个举报电话了,院子里有人养2只狗,拴着的,散养的.城管没有受理,说还没划定责任范围,让自己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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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07:25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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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8:31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考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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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7:53 湖北省武汉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好规定,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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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6:15 北京市 移动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监管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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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5:12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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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5:39 湖北省 联通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搞的好,早就要搞。我们院子已有两条狗,大人小孩都怕。还有听说逗狗被咬伤的。特别是广场狗多,应消灭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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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7-7-31 00:38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这个消息太及时了,刚想买条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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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7-7-27 10:00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机械师 发表于 2017-7-21 08:24
支持!点赞!对于公共场所无人牵引的狗由城管部门扑杀后做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看来狗肉馆的材料进价又要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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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7-7-25 16:24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是该加强了!首先声明,我本身也很喜欢狗,我们单位很多流浪狗,大多数都是被人丢弃的一直以来都是我照顾它们,小的可爱的为它们找主人,有些狗生产小狗了等小狗满月我到处给它们找安身之所。单位的流浪狗,看见我就欢快的跑来,我就像它们老大。但是,我要说,既然爱狗请规范养狗!有些人养狗养的太霸道,小狗且不说什么,奇人膝盖的大狗,出门就是没人牵,早上去公园跑个步都怕!还有,2015年冬天,我八十岁外婆早上去买菜,陆逊广场遇到一条德牧从背后攻击,整个人被扑倒在地,后来看病用了一两万,半年后才勉强恢复,但精力大不如前,狗主人至今未找到。后来找到陆逊广场管理处,说一年至少十几个人在这里无端被狗攻击,人打人即使是精神病人,好歹有个民事赔偿,很多人被狗攻击,狗一溜烟跑了连个负责的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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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7-7-24 21:01 广西北海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对所养犬只实行拴养或圈养,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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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7-7-24 11:54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这个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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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7-7-22 22:11 广东省佛山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这个办法好,希望严执行,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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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7-7-22 19:21 湖北省 电信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广场不能溜狗,破坏环境卫生,又怕伤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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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7-7-22 08:55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养狗本身没得问题,但影响到公众利益了,就是大问题了!严格执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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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7-7-21 15:12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现在早上在公园走路狗屎好像是少了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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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7-7-21 15:07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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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2:45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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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7-7-21 12:43 中国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先查下恶狗子湾那几条恶狗老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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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2:41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3个回帖
三峡石 发表于 2017-7-21 10:39
你报警人家不打死你

他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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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7-7-21 11:33 湖北省 电信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然而今天早上跑步还看见有人遛狗,不过比原来少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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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7-7-21 11:27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养狗本身没得问题,但影响到公众利益了,就是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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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7-7-21 10:39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Griffin_____ 发表于 2017-7-20 15:27
人民广场那里每天晚上都会有一群人牵着各种各样的狗在那嬉戏,追逐,极其危险。按照这个规定,他们就不能再 ...

你报警人家不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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