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宜都网

 找回密码
 新会员注冊

QQ登录

查看: 16520|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宜都重启禁鞭令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手机阅读本帖:
{lang mobile:qr}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1楼
发表于 2015-9-9 10:19 上海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大市民:

为了加强陆城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市民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宜都市人民政府《宜都市陆城城区及周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规定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礼花弹等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除春节期间(农历年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禁止在陆城城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线经滨江路与长江大道交汇处-长江大道-陆杨路(原尾笔路)-陆杨路(原尾笔路)与园林大道交汇处-园林大道-城河大道-城河大道至陆逊大道(原九号公路)交汇处;南线经陆逊大道全程路段;西线经宜华大道-清江二桥(含清江商城、锦绣江南、清江职高、国际商贸城);北至清江、长江。

三、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许可。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以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应当制止,并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或4900323转3210。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新会员注冊

x
分享到:  微信微信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献花献花1 鸡蛋鸡蛋
推荐
发表于 2015-9-9 11:02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好事,,支持。。希望能够强制执行!!!!!!!!!最讨厌放鞭的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3楼
发表于 2015-9-9 11:03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这个规定就是一个聋子的耳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4楼
发表于 2015-9-9 11:09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希望能够强制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5楼
发表于 2015-9-9 11:16 湖北省武汉市 联通 | 只看该作者 的2个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防空洞 6楼
发表于 2015-9-9 11:34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放鞭的声音人民群众听得到,执法的听不到。这规定不是没出过,可执行就是个笑话。按说,听到放鞭声110就应该出警,可真正执行起来就是民不举、官不究的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水道 7楼
发表于 2015-9-9 11:49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3个回帖
支持。。希望能够强制执行!我也是最讨厌放鞭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9-9 11:53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3个回帖
只喊口号吓唬人,没得人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9-9 12:35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前两天山水苑小区内还放了,耳朵都震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9-9 13:00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不处罚是管不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5-9-9 13:55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要常态化才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9-9 14:23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要从源头抓起,没有卖的,就没有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5-9-9 14:27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支持!这东西既不安全,又污染环境,更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我觉得在文明进步的历程中,应该要淘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9-9 14:55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支持!走人家里最烦这个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5-9-9 15:01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坚决拥护!!这个区域图怎么看象意见体恤衫的裁剪图啊,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5-9-9 15:13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这是个好事情!强烈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5-9-9 16:29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ADSL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以前好像也出台了规定,没听说不执行了啊,怎么又出台了呢?想法都是好滴,可执行性蛮差,搞到最后就是搞了一坨老实人,牛逼闪闪滴那些人该放照样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5-9-9 16:55 湖北省 电信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今年暑假的鞭炮声比以前还是好一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5-9-9 19:37 湖北省襄阳市 联通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这个规定就是一个聋子的耳朵!,
希望能够强制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5-9-9 21:21 湖北省 联通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1个回帖
禁止放鞭可以。主要控制经销商,如果不卖鞭炮,谁也没得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会员注冊

本版积分规则

QQ|站点统计|关于我们|手机版|法律顾问:熊安律师|爱宜都网 ( 鄂ICP备14016224号-1  鄂公网安备42058102000002号 )

GMT+8, 2024-5-7 22:37 , Processed in 0.045852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