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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过节、办喜事,为了营造热闹的氛围 人们最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了 不过,腾空而起的美丽烟花背后隐藏着危险 污染空气尚且不说 稍有不慎还可能引发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 从2017年6月1日起 统统不允许啦!
全面禁止
5月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建国强调,自2017年6月1日起,陆城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令行禁止。
副市长代志超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陆城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宜都市陆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乡镇集镇及相关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据了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
东线从中沟到东阳光三号地围墙,沿宝塔湾村与楼子河村村界至十里铺村与楼子河村村届,至老陆枝路--宏祥实业--宜华一级路--宜华一级路与陆王公路交叉口,沿陆王公路至气象局,沿气象局旁水泥公路经望城岗到董家冲水库至S216省道,经S216省道至过路滩桥,北线过路滩桥沿渔洋河堤至清江--三江村至长江。
会议强调,禁放区内,一律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谭建国指出,落实更为严格的鞭炮禁止燃放规定,既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环境治理、维护公共安全的一项硬性举措,更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惠民工程。各地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大局、惠民生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打好“禁限放”攻坚战。要多措并举,全面推动禁限放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施策,重点抓好宣传引导、严管严控、严查严处三个环节。禁放区内,一律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要夯实责任,坚决确保禁限放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禁放工作负总责,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分解措施,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将禁限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上,谭建国与各乡镇负责人签订了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
没有鞭炮,我们的年一样可以丰富多彩; 没有鞭炮声,我们的节日气氛依旧浓郁……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别让雾霾吞噬了宜都的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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