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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公告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宜都市公证处将于2019年11月1日搬迁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B区,11月4日正常对外办公。搬迁当天,市公证处(司法局一楼)暂停办理业务。
地址: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B区(陆城五宜大道99号)。 公汽:乘坐7路公汽到科技孵化中心站下车,向东南方向步行100米即到。 电话:0717-4823375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办理事项 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办理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开承诺 工作中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对当事人有问必答,有难必帮;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所办理的公证事项严守秘密; 公证受理后,及时出具公证文书; 坚持便民服务,对老弱病残者申请公证或者法人申办的批量公证可以预约上门服务; 对烈属、伤残军人、孤寡老人等申办公证的,实行优先服务。 ——宜都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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