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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区车位是否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规定:有些可能属于开发商 [打印本页]

作者: 宜都消协    时间: 2020-10-27 14:40
标题: 小区车位是否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规定:有些可能属于开发商
(狐焦点宜昌站 2020-10-27)
随着有车一族不断增多,小区内的停车位却捉襟见肘,而小区车位归属问题,一直是业主与开发商争论的焦点,今天就来讲讲小区停车位到底应该归谁。
随着有车一族不断增多,小区内的停车位却捉襟见肘,而小区车位归属问题,一直是业主与开发商争论的焦点,今天就来讲讲小区停车位到底应该归谁。
业主:车位既然建设在小区内部,就应该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物业都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开发商:小区车位属于小区建设规划内的一部分,但并不属于业主购买的公摊面积,也不应属于小区配套设施,而是自己建造的合法财产。
【车位归属】
小区的车位一般分为三种:1.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2.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包括地上、地下车位);3.人防车位。
1.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
这种车位属于在建设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决定以出租、出售或买房附送的形式进行处置,但是需要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
这类车位一般有两种情况,1.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道路改建的车位;2.在建设规划外的车位;这两种车位都应属于业主共有车位,由全体业主决定如何使用,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3.人防车位
目前来说对于人防车位的归属问题“尚无定论”,但是人防车位的管理权一般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选择出租人防车位,所得收益也归开发商所有。


作者: zhongre77    时间: 2020-10-27 19:04
不能办理产权的那些停车位,到底属不属于公摊,,是不是到现在为止政府部门还没有一个正式的说法?
作者: 日大瞎丶神嘻    时间: 2020-10-28 16:41
恕我直言 在坐的都是韭菜
作者: 蓝蓝的天空    时间: 2020-10-29 11:24
法律是有规定,但现实中大量的小区因为停车位的问题在扯皮,但相关部门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给广大业主或者提供可信的证据来让业主们信服。
作者: 蓝蓝的天空    时间: 2020-10-29 11:25
试问因为停车位的纠纷而投诉到消协,起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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