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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顺天天顺 于 2015-11-26 19:33 编辑
11月17日清晨,宜都市公安局王家畈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毛湖淌村、白马溪村有村民家中藏有猎枪。
民警会同村干部赶往村民杨某家中进行搜查,现场查获自制猎枪一支,并当即予以扣押。同日,民警在村民彭某、村民陈某家中分别查获自制猎枪一支,民警依法对枪支予以扣押,并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杨某、彭某、陈某交代存放枪支是用于山中打猎,知道私藏枪支是违法行为,一直存在侥幸心理,并未上缴。当意识到私藏枪支的严重性时,三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目前,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在收缴枪支过程中,经民警与村干部再次动员,11月23日,白马溪村乐某主动将家中存放的一把猎枪上缴派出所。
小编:近年来,全国各地时有猎枪走火误伤他人或本人的事件发生。警方提醒市民应该以此为鉴,不要私藏猎枪,更不要制造猎枪。一旦发现有人私藏或自制猎枪,必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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